政策規定如何保護農村婦女財產權利
www.85cb0hz6.cn 2010-07-13 17:39
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
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婦女未婚、結婚、離婚、喪偶等為由,侵害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的各項權益。
此外,因結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戶的,男方和子女享有與所在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平等的權益。已經出嫁的女兒有權繼承其父母的遺產。婦女享有的與男子平等的財產繼承權受法律保護。在同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中,不得歧視婦女。此外,喪偶婦女有權處分繼承的財產,任何人不得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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