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亚洲一级毛片_成人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中文字幕_国产精品理论片在线观看_在线免费观看黄视频_精品国产露脸精彩对白_97在线视频免费

用戶名 密碼
記住我
加入收藏
全國站 [進入分站]
發布免費法律咨詢
網站首頁 法律咨詢 找律師 律師在線 律師熱線 法治資訊 法律法規 資料庫 法律文書
   您的位置首頁 >> 判裁案例 >> 案例正文

李某、張某輝玩忽職守一案一審刑事判決書

當事人:   法官:   文號:河南省潢川縣人民法院

公訴機關潢川縣人民檢某院

被告人李某,男,46歲。

被告人張某,男,54歲。

潢川縣人民檢某院以潢檢某訴【2011】X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某、張某犯玩忽職守罪,于2011年6月28日向本院提起公訴。庭審過程中,潢川縣人民檢某院于2011年8月10日以該案需補充偵查為由向我院提出延期審理建議,本院決定對該案延期審理一個月,2011年9月9日潢川縣人民檢某院提請本院對該案恢復法庭審理。本院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潢川縣人民檢某院指派檢某員趙某、吳玉忠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李某及其辯護人,被告人張某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現已審理終結。

潢川縣人民檢某院指控:2000年3月10日6時10分,河南省許昌市X區公安分局接報:有人在許昌市X路審計局門口被殺死,魏都區公安分局出警,由時任局長劉XX指揮時任刑偵大隊技術中隊中隊長的被告人張某及梁XX、陳XX負責現場勘查,現場遺留有一頂帽子、一個火某、一串鑰某、一盒黃許昌煙、血跡。經查死者叫宋根學,后在許昌市殯儀館進行尸檢,死者面部、胸部等有多處創口,屬他人用銳性外力作用所致,刺破肺臟、肝臟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因當天由刑偵四某值班,案發地為被告人李某所在刑偵一中隊轄區X組成“3.10”殺人案件專案組,開展偵查工作。2000年4月3日排查出陳金生有重大作案嫌疑,且其所帶帽子與現場遺留的帽子相符,隨后對其布控與抓捕,但其因涉嫌強奸犯罪已外逃。2001年3月份,被告人李某、張某均調離刑偵隊大隊,2003年9月13日陳金生被抓獲歸案,案件又交由六中隊李XX、田XX、李XX等人辦理,后陳金生先后三次被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一次判處死緩,但均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2009年6月4日,因沒有陳金生作案的直接證據,未找到作案兇器,同時現場提取的帽子丟失、現場提取的黃許昌香某、打火某未作指紋鑒定,不能確定是陳金生遺留的現場物某,陳金生最終被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罪。

被告人李某在任魏都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兼一中隊中隊長負責查辦宋根學被殺一案過程中,負責外圍排查工作,2001年鎖定陳金生為本案犯罪嫌疑人后,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第二百零五條規定,采取搜查措施獲取證據,也可以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第二百五十二條規定,發布通緝令,雖然研究過如何布控、抓捕,但以上兩項工作被告人李某均未做,工作中存在玩忽職守行為。

被告人張某任魏都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兼技術中隊中隊長,在負責現場勘查工作中,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的第一百九十七條規定,對現場錄像;必須按照《公安部現場勘查規則》第四某第三款:邀請兩名與案件無關、為人公正的公民作為見證人;應當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對涉案物某現場檢某;應當按照《公安部現場勘查規則》第九條規定,對需要提取的物某,要填寫提取清單并向物某或主管單位出具收據。但其在工作中嚴重不負責任,未認真履行上述職責,導致宋根學被殺一案現場勘查及物某提取鑒定過程中,現場勘查不規范,未及時對現場提起的帽子、香某、火某、鑰某、血跡等進行技術鑒定,同時對物某管理不善,造成帽子、香某、火某等物某丟失。被告人張某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是造成宋根學被殺案未偵破且失去偵破條件的重要原因。

本案被判無罪后,陳金生申請國家賠償。2010年2月1日,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許昌市檢某院共同賠償陳金生16萬元。

潢川縣人民檢某院認為:被告人李某、張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玩忽職守,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玩忽職守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李某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是:1、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李某在鎖定犯罪嫌疑人是陳金生后沒有發布搜查令、通緝令與事實不符。2000年“3.10”案件發生后魏都區X組,李某在其中是上傳下達的作用;而且,搜查令和通緝令的發布不是刑事偵查活動的必經手段,被告人李某在案發后對陳金生的住處及時進行了搜查,依照某時現有證據,陳金生亦不符合發布通緝令的條件。2、被告人李某是否發布搜查令、通緝令,不必然導致陳金生改判無罪并得到國家賠償16萬元,二者之間沒有因果關系。3、2000年“3.10”案件,在證據沒有發生任何改變情況下,陳金生被改判無罪,責任不在被告人李某。4、被告人李某在宋根學被殺一案中,盡職盡責,沒有玩忽職守行為,應依法宣告李某無罪。5、即使李某的行為構成了玩忽職守,對其刑事責任的追究亦超過刑事追訴時效。

被告人張某及其辯護人的辯護意見是:1、被告人張某2000年3月份任魏都區公安分局技術中隊中隊長時,該局對刑事案件物某的管理不明,技術中隊不負有對物某的管理職責。2、2000年“3.10”案件發生,被告人張某到達現場后,技術中隊及時對現場遺留物某子、鑰某、香某和打火某進行了提取,并交給現場指揮人員,由現場指揮人員把帽子和鑰某交給了偵查人員“以物某人”,沒有證據證明物某交由技術中隊保管,帽子的丟失其沒有責任。3、在2000年“3.10”案件中,被告人張某認真履行了職責,起訴書指控的被告人張某在現場勘查中沒有現場錄像、沒有邀請見證人不屬于其職責范圍;沒有對涉案物某勘驗檢某、對提取的物某沒有填寫提取清單與事實不符,案發后,技術中隊對提取的血跡進行了送檢。4、2001年3月20日被告人張某調離魏都區公安分局技術中隊,后期對該案工作沒有參與,對物某的丟失不承擔責任。5、陳金生被改判無罪責任不在被告人張某,被告人張某行為不構成玩忽職守。6、被告人張某的行為未達到玩忽職守罪中造成公共財產損失30萬元的數額標準,不應作為犯罪處理。7、即使張某的行為構成了玩忽職守,對其刑事責任的追究亦超過刑事追訴時效。

經審理查明,2000年3月10日6時10分,許昌市X區公安分局接警:在許昌市X路審計局門口有人被殺死。該局接警后即成立了專案組,由時任該局局長的劉XX、值班副局長鄭付軍、主管刑偵副局長王XX指揮時任該局刑偵大隊技術中隊中隊長的被告人張某所在技術中隊負責現場勘查,被告人李某所在刑偵一中隊負責外圍排查。現場勘查中,技術中隊對現場遺留的一頂帽子、一個火某、一串鑰某、一盒黃許昌煙進行了提取,并提取現場遺留血跡送檢。經查,死者宋根學系生前被單刃銳器刺破肺臟、肝臟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2000年4月3日,經被告人李某所在刑偵一中隊排查,陳金生有重大作案嫌疑后,該分局對陳金生實施布控與抓捕,但陳金生因涉嫌2000年3月20日在許昌市X區半截河發生的一起強奸案已于之前外逃,此后,該案一直處于未偵破狀態。2001年3月份,因工作需要,被告人李某、張某均調離該刑偵大隊。2003年9月13日陳金生被抓獲歸案后,宋根學被殺一案交由魏都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六中隊李XX等人辦理。之后,陳金生先后三次被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一次被判處死緩,均被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2009年6月4日,因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殺害宋根學系陳金生所為,同時,現場提取的重要物某帽子丟失,現場提取的黃許昌香某、打火某未作指紋鑒定,無法確定是陳金生遺留在現場的物某,陳金生被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告無罪。2010年2月1日,根據陳金生的申請,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和許昌市人民檢某院共同賠償陳金生16萬元。

另查明,2000年3月10日宋根學被殺一案中,許昌市X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的物某由該大隊技術中隊負責保管,對案發現場提取的物某由技術中隊進行勘驗、檢某、技術鑒定。

上述事實,有公訴機關提供的下列經庭審質證、認證的證據證明:

1、證人證言:

(1)證人趙XX(原魏都分局刑偵大隊教導員)證言:當時現場我去了,有局長劉XX、主管局長王XX、值班局長鄭付軍在現場,刑偵隊參加的有副大隊長張某、方XX、李某等人,案發現場屬李某的一中隊轄區,由李某匯報這個案件的偵查情況。總指揮是局長劉XX,局里具體抓這個案件的領導是王XX局長,承辦的負責人是李某。現場物某提取應該是張某技術中隊負責。他們有物某室,專人管理,具體負責由技術中隊自己安排人,物某進出都有登記。現場提取的物某按規定應該進行檢某鑒定,具體由技術部門負責。對現場提取的帽子、血衣等東西是技術中隊提取。初步檢某由技術中隊做,進一步的檢某鑒定應由技術部門送檢。

(2)證人代XX(原魏都分局刑偵大隊一中隊指導員)的證言:宋根學被殺案,分局的技術部門,刑警大隊各個中隊都去了現場,技術部門對現場進行了勘查,當時領導安排我們一中隊到半截河村進行走訪。這個案件由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和刑警大隊大隊長負責,現場勘查由技術部門進行指揮。當時技術中隊領導是張某副大隊長兼技術中隊中隊長。現場的勘查,物某的提取由技術部門負責。物某是誰提取誰保管。按規定,現場提取的物某應當進行檢某、鑒定。宋根學被殺案排查訪問后,在不到一個月的時候確定陳金生的嫌疑最大,當時局里組織人員進行抓捕過,沒有抓住。2003年9月陳金生被抓后,為了收集材料,我通知原刑偵局長王XX,大隊長張XX,教導員張XX,技術隊長張某,并召集原一中隊、四某、技術中隊等參與案件的人員以座談會的形式,收集當時宋根學被殺案件相關材料及物某。案件現場的帽子、打火某、鑰某、香某,當時發動各個部門進行查找,沒有找到。當時技術部門對案發現場的物某沒有鑒定。

(3)證人王XX(原魏都分局副局長)的證言:我在2000年是主管刑偵的副局長,刑偵大隊大隊長是張XX,教導員趙XX,當時下設六個偵查中隊,一個技術中隊,中隊長都掛副大隊長職務,一中隊長李某,技術中隊的隊長是張某。局里大概早晨7點左右有人給我打電話,我到宋根學被殺案現場時局長劉XX、當天值班的副局長鄭付軍、當日負責值班的方XX中隊去了,還有技術中隊陳XX和張某。我去時各項工作都已經開始了,劉局長和鄭局長都在,應該是他們在安排。我到了以后陸續又去了一些偵查員,我對他們每人干的工作進行安排。現場進行了勘查,法醫也到場了,應該是梁XX。現場由技術上張某和陳XX等人勘查,老技術員王XX最后也去了。對物某提取了,物某是技術上的人保管。如果需要攜帶物某外出走訪必須經技術部門同意,他們拍照、固定以后,才能讓偵查員拿走,但使用以后還要交還技術部門保管。技術部門負責物某的管理,物某如果需要借出或存放要登記。后來在鎖定犯罪嫌疑人是陳金生后實施了抓捕,當時市局刑警支隊駱盤根和張某浩參加開過會,研究對陳金生實施抓捕和布控,因為陳金生已經逃離,這些措施雖然采取了,但沒有抓住,搜查住處是否進行我記不清楚了。對證人的取證工作一直在進行,相關的證人都做了筆錄。對提取物某的檢某鑒定是技術部門的事情,他們應該做。

(4)證人李XX(2003年任刑偵大隊五中隊中隊長)的證言:2003年下半年的一天,代宏杰副局長告訴我有一個陳金生強奸案件,交給我們五中隊來辦,代局長只交給我一份受害人家庭成員的報案材料。當時我們對嫌疑人陳金生進行了訊問,陳金生先交待了一起殺人案件,我們立即向代宏杰副局長進行了匯報,代局長說他知道這起殺人案件,但是現在沒有材料。我們通過代局長找各個部門收集材料,代局長把各個部門的同志召集到一起來找材料,還找血衣、錢、帽子等物某,技術上說當時物某提取了,讓偵查部門拿走辨認了,偵查部門說沒有拿。后來代局長又交給我幾份材料,有現場的勘查記錄、照某、地攤老板林XX的筆錄、受害人女兒宋XX筆錄、棋牌室郭XX的筆錄及刑事技術鑒定書。接著我們全面對這起殺人案件重新進行偵查,對有關證人查找,調查詢問。在我們接手前,一中隊和四某都參與了此案,主要以一中隊李某那個中隊的人為主,四某配合。我們接手這個案件時,沒有移交給我們帽子、打火某、血衣、鑰某、香某等物某。當時我們向代局長,也多次找原辦案部門找,都沒有找到。按規定,對現場提取的物某不能隨意拿著讓別人進行辨認,應拿著照某進行辨認,現場提取的血跡等材料要及時的進行檢某。現場提取的物某由技術部門進行保管,對現場提取的血跡等物某也要進行檢某。對宋根學被殺案現場提取的香某、帽子、火某、血衣沒有進行檢某。

(5)證人王XX(原魏都區分局刑偵大隊技術員)的證言:現場物某由勘查技術人員提取,誰提取誰保管,當時沒有明確誰保管。2002年我返聘到單位,對案件物某由我保管,沒有移交什么物某,如果移交肯定有相關手續。

(6)證人陳XX(原魏都區分局刑偵大隊痕檢某程師)的證言:現場有一頂棉帽子、一串鑰某、一個打火某、半盒香某,香某是啥牌的我記不清了。物某應該是張某或王XX提取,我記得帽子提取后用塑料袋裝著,讓現場的領導包括局長和副局長他們都看了,隨后我到現場西南方馬某對面司法局樓上對現場方位拍照,我回時沒見到帽子和鑰某,說是偵查員拿去搞調查了,火某和煙也提取了,用小一點的塑料袋裝著,我回時現場勘查已經結束,提取的東西應該收起來了。誰收起來的我不清楚,依據我們當時的程序,哪個中隊辦案哪個中隊保管現場物某,我們技術人員只負責指紋、足跡等痕跡的檢某鑒定,案件如果很快破了,現場物某就隨案件移送,如果長時間破不了,物某就移交物某室。物某室的事王XX管的多些。物某交物某室有登記,由值班人負

責登記,現場提取的帽子、火某、鑰某和煙按規定應該檢某鑒定。足跡和指紋、工具痕跡我們檢某鑒定,其它的偵查員負責送檢,比如血跡、毛發、精斑、槍彈痕跡等。對現場遺留的帽子等我不知道是否對物某進行過固定,應該沒做。我離開現場后就沒有見到這些東西了,一直到2001年4、5月,大隊單獨設立物某室,在搬物某時我還見到這頂帽子。2009年3、4月份市X組織在分局現在的物某室查找這個案件的物某,但沒有找到。

(7)證人張XX(原一中隊偵查員)的證言:2000年3月份宋根學被殺案我參與了辦理。去到現場時已經有很多人到場,技術人員和領導都在。我到場以后沒多大會就到半截河附近進行排查,現場的勘查情況我不知道。2003年,我在辦公樓基建上,局里通知開會是關于陳金生案件的,當時參與案件的有關人員在會上回憶一下當時的情況,要求找一找材料,我在辦公桌抽屜里找出不是一份就是兩份筆錄,筆錄是我在外圍排查時記的,可能是詢問死者閨女和牌友的筆錄,把材料交給誰我想不起來了,當時情況很亂。

(8)證人田XX(2003年五中隊隊員)的證言:2003年我參與查處此案時,我發現沒有2000年發案時調查的原始材料,向中隊長李XX匯報,李XX又找代宏杰副局長匯報,由代宏杰收集了原來2000年發案的部分材料,由李XX交給我的。轉交的有證人林XX、宋XX、郭XX,刑事技術鑒定書及現場的勘查筆錄和現場的幾幅照某。還有李XX關于強奸案件的報案材料。沒有交給我帽子、鑰某、打火某、香某及血跡等物某和檢某材料,只有現場勘查筆錄。我在收集材料時,發現只有實物某某,沒有實物,向中隊長李XX反映,李XX又向主管副局長代宏杰咨詢,代局長又向當時辦案的有關人員尋找沒有找到,案件移交檢某院批捕部門時,檢某機關也要求找出這些物某,后來還是沒有找到。

(9)證人周XX(原一中隊隊員)的證言:當天案發時,我們去了現場,主管刑偵的王XX副局長去了,我對此案進行了前期的排查工作,當時形成的有調查材料,到半截河棋牌室也進行排查過。按規定現場的物某誰提取誰保管,現場勘查的物某由技術上提取,提取后由技術部門進行保管。我在進行排查時沒有拿現場的物某進行辨認。

(10)證人梁XX(法醫)的證言:2000年3月份宋根學被殺案我到現場了,對尸體進行了初步的檢某,后到火某場對尸體進行了解剖。參加現場勘查的有分管刑偵的副局長王XX,局長劉XX,技術中隊長張某,另外還有各中隊的中隊長。宋根學被殺案負責指揮的人是局長劉XX。主管刑偵領導是王XX副局長。當年這個案件沒有告破。按規定當時提取的現場物某由物某保管員保管,當時這個案件由誰保管的我不知道了。按規定,對當時案發現場提取的物某應當進行鑒定,固定證據。

(11)證人韓XX(四某隊員)的證言:案發當天我值班,也到了現場,參與了現場的訪問和排查,記得當時到許昌縣X鄉X排查過,后期我沒有參與此案的偵查。當時現場的勘查和檢某由技術中隊負責。現場提取的物某也應當由技術中隊負責保管。對現場提取的物某有沒有檢某、鑒定我不知道,應當由技術部門進行檢某、鑒定。這個案件受理手續是我辦的,我當時值班。立案的手續我不知道。

(12)證人劉XX(原魏都區公安分局局長)的證言:如果發生大案,接到報案后,由值班局長安排刑偵隊、派出所出現場,同時向局長、政委和市局匯報。到現場后,抓刑偵的副局長或刑偵隊長就分工人員進行工作,一般情況下由轄區刑偵中隊辦理。提取物某由技術上的人負責,物某保管應當物某室專人保管,刑偵隊應該確定有專人負責物某管理,有登記。

(13)證人方XX(原刑警隊四某隊長)的證言:當天天剛亮,不知道是群眾還是110報告,毓秀路審計局南面發現一具男尸,我們給技術上聯系沒有聯系上,就和局領導匯報。我領著四某的人員到了現場,在飯店門口發現有一具男尸在地上躺著,不到八點鐘,王XX副局長帶人也趕到案發現場,對現場進行勘查,當時由于這個案件不在我們轄區,我就回局里值班了。

(14)證人俎XX(原魏都公安分局副局長)的證言:現場物某一般是由出現場的技術員提取和保管,他們帶回局里以后,技術中隊內部對物某如何管理我不太清楚,當時大隊有物某室,由技術中隊負責管理。

(15)證人李XX(原刑偵大隊五中隊指導員)的證言:從圖片上和現場勘查記錄看,現場有一個棉帽子,一個打火某,一盒香某,一串鑰某等。我們對物某查找了,李XX和田XX去找的,原來材料顯示的干警他們也都問了,物某室也去了,但一直沒有找到這些物某。當時管理不太正規,物某有偵查員保管的,有交給物某室保管的,這個案件的物某是誰保管我不清楚。2000年—2003年物某室誰負責我不清楚,技術中隊的內部分工不太明確,但我知道出現場的技術員保管現場的物某,如果我們偵查員需要使用物某,就找這個技術員。

(16)證人張XX(原刑警大隊大隊長)的證言:物某的保管隊里制定有相關的規定。技術中隊有兩三間房子,一般都放在那,有些需要辨認的物某就由偵查人員辦手續將物某領走。物某一般由技術中隊保管,需要辨認的物某由偵查人員辦手續領走。

(17)證人李XX(2000年3月20日)筆錄證實:陳金生2000年3月20日對其妻子實施強奸,其向魏都區公安分局半截河派出所報案。

2、被告人供述:

(1)被告人李某供述:我1996年擔任魏都區公安局刑警隊副大隊長,2001年3月調任經偵大隊任教導員,2008年5月至今到東城區公安分局工作,2010年12月10日任東城區派出所案件偵辦大隊中隊長。2000年我在魏都區公安局刑警隊任副大隊長兼一中隊中隊長,指導員是代宏杰、偵查員曹華偉、周XX、崔某、張XX。當時局長劉XX,分管局長王XX,刑警大隊長張XX,教導員趙XX,副大隊長有我、張某、方XX等人。2000年3月份魏都區發生的宋根學被殺案我參加了案件的偵查。我到現場后,在局領導劉局長、王局長的安排下我對案發現場周邊地區X排查,查找尸源調查訪問。負責現場勘查的是張某他們。物某的提取、保存由技術員負責。在該案偵查中我負責對案發地區X排查,對案件進行偵查。當時在現場遺留有一頂帽子,至于其他還有什么東西我不清楚,這些都是由技術中隊的張某等人負責提取的。案發半個月左右發現了犯罪嫌疑人,通過辨認帽子等手段確定犯罪嫌疑人是陳金生后我們將此事向大隊長、分管局長以及局長匯報了情況。去他家抓捕過,犯罪嫌疑人不在家,我們就該情況要求轄區X村干部發現犯罪嫌疑人立即向我們報告。現場提取的香某、帽子、鑰某等物某由技術部門保管。對腳印、血跡、血衣等證據的提取由技術部門負責,按說是應該提取,具體有沒有提取我不清楚。對現場提取的帽子、香某等物某是技術中隊負責這項工作。對此案技術中隊沒有給我相關的手續材料,具體做沒做我不清楚。宋根學被殺案最后是由方XX那個中隊以及我那個中隊負責辦理。確定犯罪嫌疑人后做技術鑒定是技術中隊的本職工作,一般我們也不會主動要求他們做,這個案件我們沒有要求技術中隊去鑒定。排查中,我們去的林軍營的大排檔調查了,通過到打麻將的地點進行調查,認定陳金生帶過這個帽子,基本可以確定陳金生是犯罪嫌疑人。確定犯罪嫌疑人后,在抓捕陳金生時,我們去他的住處看了,對犯罪嫌疑人穿的衣服在抓陳金生的時候去他家看過。對犯罪兇器進行查找是方XX中隊進行調查的。確定犯罪嫌疑人后沒有發布通緝令,因為當時只是確認他有作案嫌疑,沒有發通緝令。對陳金生的帽子進行鑒定是技術上的事情,我沒有要求,我當時問技術部門要鑒定結果了,他們說沒有結果。帽子和血衣是由技術部門保管的,我搞不清。排查時我拿照某辨認,沒開手續。2003年陳金生到案后我已經調出刑警大隊,后來情況我不知道了。

(2)被告人張某供述:1987年任刑警大隊副大隊長,分管刑事技術,2001年3月又調到魏都區七里店派出所任教導員,2005年4月調到許昌市X區刑警大隊工作至今。2000年時我在魏都區公安局刑警隊工作,我是副大隊長兼任中隊長,分管刑事技術。指導員梁XX負責法醫,痕跡照某有王XX、趙某、馮宇、陳XX、李某還有我。當時局長是劉XX,分管局長王XX,刑警大隊長張XX,教導員趙XX,七個副大隊長。2000年3月份魏都區發生的宋根學被殺案我參加了。案發當天早上6點多有人通知我毓秀路發生命案,我出現場后,發現毓秀路上有一具尸體,我負責固定現場,進行記錄并進行初步勘驗,等候法醫進行尸表檢某,經過現場初步勘驗,發現現場尸體的東北方向7、8米處地面上有一深色火某頭棉帽,在尸體的褲兜附近的地面上有一串鑰某,一個煙盒、一個打火某。由于案發在路上,現場比較混亂,經過對足跡以及血跡處理后沒有發現有價值的證據,根據領導安排X點多我就將尸體拉到火某場進行尸體檢某。當時由局領導安排,一組拿帽子去辨認排查,一組辨認排查鑰某、煙盒,具體分的是誰我記不清了,我負責尸體檢某。局領導誰安排的我不知道。按規定,發生案件需要勘查現場的,由局領導或者隊里通知我們去現場,到現場后經過發現、固定、提取、利用、檢某幾個步驟進行勘驗。發現包括直觀發現、利用技術手段顯現,固定包括文字記錄、拍照某定、錄像,提取包括拍照某取、實物某取,利用分為實物某認、比對檢某,檢某分為比對檢某,需要進一步檢某的可以送往公安廳、公安部檢某。現場勘驗完后需要制作正式的勘驗記錄,包括筆錄、圖、照某。對于現場發現的物某誰勘驗誰負責提取,保管由刑警隊的物某室負責。當時魏都區公安分局辦公條件緊張,刑警隊是臨時的物某室,物某室實行誰提取誰登記。物某登記本就在物某室放著,誰存放誰登記。對現場提取的帽子、火某、鑰某、煙盒等證據因為當時有目擊人,急需拿物某進行辨認,就沒有封存送檢。對現場提取的血跡提取后由法醫鑒定,血衣尸檢某后提取。現場提取的血跡有沒有鑒定沒有我印象不深了,如果檢某了應該有送檢某告等文字依據。現場遺留的足跡,煙頭等證據沒有提取,案發現場的路面是水泥地面,沒有發現可疑足跡。按照某定現場提取的帽子、煙盒等需要檢某的由提取的技術人員保管,不需要檢某的由辦案人員保管。現場提取的帽子等物某后來放哪兒我不清楚,聽說是放到物某室了,具體情況我不清楚。提取的帽子等物某因陳金生在逃,沒有比對對象,就沒有進行檢某鑒定。2000年沒有人要求我們對帽子等物某沒有進行檢某。

6、相關書證

(1)2000年3月10日宋根學被殺案現場勘查筆錄、現場方位平面示意圖,證實:在案發現場,提取帽子一頂、甲級許昌煙一盒、鑰某一串、一次性打火某一個,提取血跡送檢。勘查人:張某、梁XX、陳XX。

(2)許昌市X區分局于2004年1月8日出具的關于“3.10”殺人案件的偵破報告,證實:2000年4月3日,專案組確定陳金生有重大犯罪嫌疑后立即組織人員對該陳實施抓捕,但該陳因涉嫌強奸犯罪已外逃。

(3)河南省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2009)許中刑一初字第X號刑事判決書(摘要):被告人陳金生是否到案發地點與被害人發生爭執并刺殺被害人,沒有直接證據予以證實。同時,在現場提取的重要物某帽子丟失,不能確定該帽子系陳金生當晚所戴帽子。現場提取的黃許昌香某、打火某未作指紋鑒定、無法確定是陳金生遺留在現場的物某。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許昌市人民檢某院指控被告人陳金生犯故意殺人罪的證據不足。判決:被告人陳金生無罪。

(4)國家刑事賠償協議書、收條證實:2010年2月1日,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許昌市人民檢某院各賠償陳金生8萬元。

(5)被告人李某、張某戶籍證明在卷。

(6)被告人李某、張某到案經過在卷。

本院認為,玩忽職守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者不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本案的焦點在于:1、被告人李某、張某有無嚴重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職責的行為;2、二被告人的行為與陳金生被宣告無罪有無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就潢川縣人民檢某院針對被告人李某的指控,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對犯罪嫌疑人以及可能隱藏罪犯或者犯罪證據的人的身體、物某、住處和其他有關的地方,偵查人員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進行搜查。搜查,作為公安機關偵查活動中的一項偵查手段,不是偵查人員偵查活動中必須履行的職責,且在宋根學被殺一案中,根據魏都區公安分局偵破報告,該局在2000年4月3日確定犯罪嫌疑人是陳金生后即對其實施抓捕,但因其之前已外逃,因而抓捕未果。按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對于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宋根學被殺一案,在2003年9月13日陳金生未歸案之前,根據當時已有證據陳金生尚不符合逮捕條件,不具備發布通緝令的情形,且之后陳金生被宣告無罪與李某是否組織搜查、發布通緝令等行為之間無因果關系。故對被告人李某及其辯護人第1、2、3、4辯護意見本院予以采納,潢川縣人民檢某院對被告人李某犯玩忽職守罪的指控不能成立。被告人張某在宋根學被殺一案案發時擔任魏都區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兼技術中隊中隊長,其作為專門的刑偵技術人員和部門負責人,負有依照《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進行現場勘驗、檢某的職責,但其在提取現場物某后,對所提取的物某既未盡到妥善保管義務,亦未進行檢某鑒定,導致陳金生2003年歸案后,現場遺留物某無法進行比對,無法確定陳金生案發當晚是否到達案發現場,且因該涉案的重要物某帽子丟失,喪失了對帽子進行鑒定,以確定該帽子是否系被告人陳金生當晚所戴帽子的條件。后因沒有直接證據證明殺死宋根學系陳金生所為,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09年6月4日對陳金生宣告無罪。被告人張某的上述行為與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陳金生的判決結果之間存在著法律上的因果關系。后陳金生得到國家賠償16萬元,雖然該數額未達到對玩忽職守罪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法人、其他組織財產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的立案標準,但由于被告人張某的行為導致宋根學被殺一案喪失了得已偵破的條件,屬其他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情形。被告人張某及其辯護人第1、2、3、4、5、6條辯護意見與本院查明事實不符,對其以上6點辯護意見本院不予采納。對于被告人張某及其辯護人認為本案已超過追訴時效的辯解意見,本院認為,對玩忽職守罪的追訴,應從玩忽職守行為造成的危害后果發生之日,即起計算,故本院對該辯解意見亦不予采納。潢川縣人民檢某院指控被告人張某犯玩忽職守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性準確。被告人張某身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務中,不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宋根學被殺一案因喪失對案發現場遺留物某進行鑒定,從而確定犯罪嫌疑人的條件,致使公共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已構成玩忽職守罪。綜合本案案情、社會危害程度及被告人張某的犯罪情節,本院認為被告人張某犯罪情節輕微,對其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對被告人李某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三條的規定;對被告人張某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第一款、第三十七條、第六十一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人李某無罪。

二、被告人張某犯玩忽職守罪,免予刑事處罰。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第二日起十日內通過本院或直接向河南省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書面上訴的,應提交上訴狀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審判長肖艷茹

人民陪審員彭福興

人民陪審員許學立

二0一一年九月十五日

書記員鄒強



==========================================================================================

為盡量避免給當事人造成不良影響,經當事人本人申請110.com將對文章內容進行技術處理,點擊查看詳情
==========================================================================================
發布免費法律咨詢
沒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發布法律咨詢 ,我們的律師隨時在線為您服務
  • 問題越詳細,回答越精確,祝您的問題早日得到解決!
溫馨提示: 尊敬的用戶,如果您有法律問題,請點此進行 免費發布法律咨詢 或者 在線即時咨詢律師
廣告服務 | 聯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鏈接網站地圖
載入時間:0.032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權所有:110.com
主站蜘蛛池模板: 中文字幕亚洲视频 | 91国语清晰打电话对白 | www.嫩草 | 操操操av| 精品久久久一区二区 | 91视频导航| 精品国产乱码久久久久久影片 | 国产精品久久久久久一区二区三区 | 国产精品视频一区二区三区, | 99久热在线精品视频观看 | 中文字幕在线看 | 国产视频91在线 | 亚洲视频一 | 日本一区二区三区在线观看 | 中文字幕一区二区三区不卡 | 午夜视频在线观看网站 | 一区二区三区高清不卡 | 成人精品视频在线观看 | 99热都是精品 | 午夜羞羞 | 国产专区在线 | 精品福利一区二区三区 | 日韩精品在线观看一区二区三区 | 九九热在线观看 | 91免费电影 | 欧美黄视频 | 精品综合视频 | 在线观看中文字幕dvd播放 | 在线免费观看日本视频 | 亚洲精品视频在线观看免费 | 91亚洲精 | 欧美淫 | 国产精品免费福利 | www.中文字幕.com | 亚洲成人精品 | 91亚洲国产成人久久精品网站 | 一区日韩| 激情欧美一区二区三区中文字幕 | 日本欧美国产在线观看 | 久久久久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四区 | 久久综合一区二区三区 |